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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教育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11月11日 17:36:12 来源:河曲县教育局 访问量:1146

河曲县教育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局党务公开,根据中共河曲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曲县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河办发〔201130号)和<河曲县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基本目录>(河党公办发[2011]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河曲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进全县教育文化、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纪,积极稳妥。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科学安排,规范运作。坚持教育系统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都应向党员公开。教育系统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保证时效性和经常性。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河曲县教育系统党务公开与教育系统行政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各级各类学校自身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具体指导,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目标要求

20119月底前,河曲县教育局党总支所辖支部组织全部推行党务公开,要坚持县委党务公开工作“一创新、三满意、四规范”的工作目标,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详细的实施方案、具体的公开目录、明确的公开形式、形式多样的公开载体、规范的公开程序、健全的制度体系。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使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显著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政能力不断提升,党的先进性得到充分体现,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二、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教育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教育局党总支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教育局党总支及各支部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教育局机关及各党支部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教育系统股室长、校长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党的制度建设情况。党总支议事制度、管理制度以及办事程序和落实情况,党的作风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机关作风建设情况,机关作风民主评议情况。

9.其他根据需要应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教育局按照县里统一安排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搞好党务公开的有关工作。

1.制定目录。教育局党总支依据《河曲县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基本目录》中的直属部门党务公开目录的内容,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河曲县教育局党务公开基本目录》,各支部制定的公开目录,要报教育局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实施。

2.实施公开。教育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涉密性,由提供的股室或个人负责。

3.收集反馈。局党总支和各支部要通过公布联系电话、设置意见箱、来信来访等各种渠道,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必要时应进行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4.归档管理。局党总支和各支部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并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内公开主要采取党内会议、文件、通报、简报、问询、评议、活动栏、文件查阅处以及局域网、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党外公开主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电子触摸查询屏、公开栏等形式。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开载体和平台,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1.全局和基层工作事项,应通过召开党内情况通报会、下发文件、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或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进行公开。

2.干部选任和管理工作涉及到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初始提名、考核奖惩等情况,应通过情况通报、公开栏等形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3.教育规划、重大项目安排和财政预算安排审查情况,应采取公开栏,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论证会等形式,对决策的程序、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

4.经常性工作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情况,应通过局机关党总支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应通过述职述廉会、情况通报会、反腐倡廉建设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6.社会各界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可按照群众要求实行点题式公开,由教育局领导或各股室负责同志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和说明。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1.固定公开事项。凡政策措施、制度规定、组织机构、分工职责、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稳定性公开事项,应在事项确定后完成公开程序,并坚持固定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应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事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周期,一般为每半年更换一次。

3.逐段公开事项。教育系统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如“免学费”、“助学贷款”等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及时公开事项。教育系统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5.点题式公开事项。凡党员、群众要求实行点题式公开并按规定可以公开的事项,应在5日内受理申请,15日内以适当形式公开。

三、划阶段、分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27---107日)

1、成立领导机构。教育局党总支专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具体的党务公开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以及工作经费,同时抽调专门人员抓好工作落实。

2、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会议,印发征求意见表,为制定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提供一手材料。

3、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河曲县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的自身实际,制定符合教育局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98日上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4、召开动员大会并制定目录、建设五大服务平台。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动员大会、和直属各支部书记会议,根据县党务公开工作指导目录,我局和各学校实际制定各自公开目录,确定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确保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内容详实、操作性强。

重点建设好五大服务平台,即“一栏一网一册两屏多版”平台。

“一栏”:公开栏,通过公开栏平台向党员、群众公开教育局党务政务长期、阶段性工作的具体情况。

“一网”:公开网站,通过公开网站平台向党员、群众公开教育局党务工作的职能分工、办事流程,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政策以及落实情况。

“一册”:便民服务一本通,通过便民服务一本通平台既提高了党群的办事效率,又改进教育局领导成员、机关干部的办事作风,侧重记录各职能股室在接待办事者在办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同时也是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学习专用笔记。

“两屏”:两个电子显示屏,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查询屏平台向党员、群众公开教育局党总支工作动态、重大党务实施过程,以及向社会公开的各阶段教育政策、各级各类升学考试的报名、录取等。

“多版”:多个室内版面,通过室内墙体版面平台,向党员、群众公开教育局党总支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及相关工作的制度、流程等。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8---118日)

1、逐步实行公开。《河曲县教育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核心,对照《河曲县教育局党务公开基本目录》通过纸质、电子、网络、塑料版面、影视等平台,对涉及事项通过整理-审核-进行逐步公开。

2、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根据河曲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通知(河党公办发[2011]2号)要求,制定《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党务政务点题公开制度〉等。建立实施党务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

3、开展党群互动、及时收集意见,及时作出整改,及时公布结果。

第三阶段:整理、总结迎接验收(119--1231日)

1、整理资料、完善档案。建立〈河曲县教育局党务公开登记簿〉、〈河曲县教育局党务公开会议记录簿〉、〈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登记簿〉、〈意见建议办理反馈登记簿〉、〈公开事项审批表〉等相关资料。

2、自查总结、迎接验收。通过自查、问卷调查、开展党群民主生活会等活动来查漏补缺,改进工作,迎接验收。

四、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

(一)党务公开责任制

要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教育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教育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直接责任,有关股室分头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

党员按有关规定向机关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申请事项可以公开的,机关党组织应按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教育局党总支和各支部组织要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及时公布党内信息,通报党内事务、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四)信息收集反馈制度

教育局党总支和各支部要设立举报信箱,畅通信息收集渠道,专人收集、筛选、整理党员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处理。对署名反映情况和建议的,应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听取其意见,接受监督。

(五)监督检查制度

教育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调研、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程序是否规范严谨、方式是否适当多样、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效果是否实在明显等。

(六)监督员制度

要从教育系统民主党派人士、基层党员群众、离退休老同志中聘请一定比例的代表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对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对公开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教育系统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

(七)考核评价制度

教育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惩防制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八)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不按规定要求公开的;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不说明的;应当公开却拒不公开的;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教育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

  长:刘继欢(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霍宽旺(教育局党总支书记兼副局长)

        贾文高(教育局总工)

      员:赵玉庆(教育局副局长)

        周裕仓(教育督导室主任)

        樊润义(教育局副局长)

        郝宝生(教育局副局长)

          文(教育局纪检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继荣。

    教育局党总支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培养和推广典型,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编辑:郭五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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