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生源地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政策于2007年8月出台,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
近日,笔者从河曲县教育和文化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河曲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始于2009年,七年来共计成功办理3671人,签订合同6853笔,贷款总金额3878.996万元。其中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续贷共受理办结1806人,贷款金额1101.7085万元,基本实现“应贷尽贷”;贷款业务从7月中旬开始,在县城长城大街政务大厅集中受理,9月20日结束,11月份贷款到账,帮助学生顺利就读高校和正常完成学业。
同时,河曲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经过尽心尽职不懈努力,通过电视广告、宣传教育、分点受理、POS刷卡、电话提醒、短信告知、多方联系、提前预约、加班加点、上门服务等多种办法,在12月18日圆满完成了受益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15年本县籍542名高校毕业生的还款结息任务,提前实现了“应结尽结”、“应还尽还”的工作目标。
“……您的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尽量按时还款结息。如有违约,会被列入黑名单,影响您的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也会有不良影响……”一个个不厌其烦的电话打接、QQ联系,一次次设身处地的善意提醒、短信通知,是河曲县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办理还款结息工作中经常采取的主要措施。此外还有工作日在实验初中后院的资助中心和教育局办公室分两处受理,以及经常性的加班加点,工作中不忘诚信宣传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还款结息业务工作的开展。
而对于因换了手机号码一时直接联系不上的学生和其家长、监护人,则通过向其亲戚、户籍地村委、乡镇政府寻求帮助,想方设法了解应结息还贷者的联系方式和现住址等信息,提醒告知其践行诚信品德提前或按时办结的利好,有的甚至主动上门提供便捷服务,最终高效完成了本年度还款结息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