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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关于取消小学生放学后代管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通知

2014年11月06日 12:11:48 访问量:1368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20148月下发《关于取消小学生放学后代管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通知》晋价费字〔2014213号),为规范服务性收费,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我省决定自20148月起,取消小学生放学后代管费、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职业高中)非机动车存车费。忻州市物价局 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财政局以(忻价发〔2014133号)文件转发。
编辑:赵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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