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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育周刊》征稿启事

2012年01月13日 18:59:09 来源:河曲县教育局 赵维新 访问量:626

亲爱的朋友:

       感谢您一年来对本刊的支持!

       现在给您发去的是两则征 稿启事,《成长系列》的征 稿对象对中小学语文教师,《实战学习》的征 稿对象为中小学各参与小、中考科目的教师。请一定要点开仔细阅读,并欢迎您转告或转发给你的教师朋友们。

      友情提示:所有来稿一律要求原创,惟质是取,杜绝抄袭。不限篇幅(一人可写多篇或一个系列)、不限字数,务求有可读性和参考性。优秀稿件除《教育周刊》免费刊登外将结集出版。相关来稿请按“征 稿启事”中的要求发往周刊邮箱。

      来稿务请于20123月底前发往本邮箱,并请随稿注明作者姓名、学校、电话等个人信息。

      期待您的来稿,提前祝您过年好!

                                                                                             

《教育周刊》

 

关于征集指导中、小学生阅读、写作优秀稿件的通知

 

一、征 稿对象:一线语文教师以及对阅读、写作等有专门研究的专家学者

二、 用稿栏目:

写作是一种能力

阅读是一门功夫

表达是一门学问

您可根据自己的写作主题拟定灵活具体题目……

三、 稿件总要求:以传授方法为目的,以事例为主体,以趣味性和可操作性为宗旨。

灵活多样的形式:结合您数年来教学经验,或原创,或引用,所引用文章以美文为主,可以是名家名段(注意版权,著作权有效期是原作者死后50年,超过即不存在版权问题;若用来辅助说明问题,可对在著作权有效期内的作品进行有限引用。凡引用均应标注作品出处),也可以是您欣赏并认可的小作者的优秀文章。

以传授方法为目的:方法要切实有效、循序渐进、脉络清楚、易于实施、富有趣味。可在具体脉络框架下,通过对文章进行分析、解读来来引导学生明白其中的技巧,以实现传授的目的。

以事例为主体:所谓事例即所汇编的文章、诗句、剧本等,以此为主体,分类(记叙、议论、说明、散文、诗歌、传记等)解读。

三、稿件使用及奖励  

1、稿件被《教育周刊》录用的,推荐市教育局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
    2
、组织专家对年度所有报送稿件进行评审,评选年度优秀教研成果,给予奖励并发给证书。

3《教育周刊》将组织人员审稿、定稿,精选其中优秀稿件集结出版“中、小学生成长”系列图书,合作出版社为气象出版社。其中教研能力突出的将作为长期合作对象参与编写系列图书,列入图书编委,并按照出版社规定发给优厚稿酬。

四、截稿日期:2012330
   
请各位老师随时将稿件发至教育周刊邮箱:xzjyz****@126.com

    来稿请在“主题”栏内注明“成长系列”字样。所有来稿杜绝抄袭,杜绝套作。

    联系人:田沁梅  武琦 电话****  138****3829

 

 

 

 

关于征集中、小学生“实战学习”优秀稿件的通知

 

各位辛勤耕耘在一线的老师,您们好!

在数年的一线教学活动中,一定有您难以忘怀的教学经历,那些打动了学生,从此激发起他们发奋学习和探索的巧妙方法;那些直接提高了学生学习效率、降低了学生学习难度的教学案例;那些唤醒了学生的励志故事等等,都可以如题。一方面总结您在长期教学生涯中的有效教学活动经验,加强教学交流与研讨;另一方面给更多的学子以启示,让他们经由您的指导,插上腾飞的翅膀。希望广大教师尤其是教有所长的名师、专家积极撰写稿件,积极投稿。现就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件总要求以传授方法为目的,以案例为主体,要高度贯彻实战性与可操作性的宗旨,可先综合阐述(力求精炼)学习本科目的正确态度、高效方法等,然后分层次进行具体教授,特别注重使用案例来说明问题,忌假大空。具体要求:

以传授方法为目的:方法要切实有效、脉络清楚、易于实施、富有趣味,不提倡题海、不提倡挑灯、不提倡死板。

以案例为支撑:案例是稿件主体,也是杜绝内容空泛的有效手段。可分针对不同类型学生及其处于不同学习阶段的教授/学习方法,针对所授课程内容的学习方法等,不同类型案例可穿插使用。另外案例可以针对情商来写,即如何启发学生激发自身潜力,从而达到学好本科的效果。

有点睛之笔:学习“秘籍”、“口诀”等,亦可是名人名言、警句、经典/精彩励志故事(只是点缀,要精选,不要太多)。

二、稿件使用及奖励  

1、稿件被《教育周刊》录用的,可作为市教育局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
    2
《教育周刊》将组织人员审稿、定稿,精选其中优秀稿件结集出版“中、小学生实战学习”系列图书,合作出版社为气象出版社。其中教研能力突出的将作为长期合作对象参与编写系列图书,列入图书编委,并按照出版社规定发给优厚稿酬。

三、截稿日期:2012330
   
请各位老师随时将稿件发至《教育周刊》邮箱:xzjyz****@126.com

    来稿请在“主题”栏内注明“实战学习”字样。所有来稿杜绝抄袭,杜绝套作。

    联系人:田沁梅  武琦 电话****  138****3829

 

编辑:赵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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