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河曲县申请认定
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通知
一、体检时间:2016年5月1日——5月7日(空腹体检,带一寸照片,中医院领取体检表)
体检地点:河曲县中医院体检中心(医师:李主任)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13日(每个工作日08:30-17:30可以网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开放)
网址:****(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和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报类型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 5月10日——5月17日(每个工作日08:30-17:30可以确认,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开放)
2.现场确认地点:河曲县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7229421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上网下载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必须A4纸正反打印,否则不能确认);
(2)身份证原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
(4)体检表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A4纸须由相关单位盖章);
对于忻州市户籍的申请人:若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由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若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填写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盖章无效);
(7)国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三年规定有效期)原件;
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参加考试并合格人员,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 号)要求,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户籍证明材料原件;
(9)申请人需提供一张一寸彩色照片(与上网电子照片一致,证书用)。
要求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用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一底版。如果认定机构对照片上传有具体要求的,需按认定机构的具体要求上传照片。
(10)学历证、身份证、普通话合格证、考试合格证、户籍证明需缩印到一张A4纸上(可正反缩印,内容必须清晰)。
(11)所有证件装到透明档案袋里。
附件1: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河曲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9日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
1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
|
2 |
常住地址: |
邮编: |
电话: | |||||||
|
3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 ||||||||
|
4 |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
| ||||||||
|
5 |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
| ||||||||
|
6 |
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
| ||||||||
|
7 |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
| ||||||||
|
8 |
有无犯罪记录 |
| ||||||||
|
9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
10 |
鉴定单位 (全称) |
| ||||||||
|
11 |
鉴定单位地址 |
|
电话 |
|
邮编 |
| ||||
|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