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201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实施方案
各幼儿园、校附属幼儿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面推进我县《指南》实验的进一步开展,提高全社会科学育儿观念,根据《忻州市教育局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做好201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忻教函〔2015〕3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给孩子适宜的爱
二、活动时间:5月20日~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继续围绕深入落实《指南》,针对当前幼儿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过度保护、过高期望、过分控制、过于放任以及忽视幼儿自身发展需求等方面的现象和问题,集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持续深入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服务。以家长和社会群众为对象,重点突出家庭教育环节,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理性把握爱的“温度”和“尺度”,尊重幼儿的独立人格,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倾听幼儿的心声,陪伴幼儿共同成长。
四、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16日~5月19日)
1. 成立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继欢
副组长:樊润义
成 员:邬月梅 鲁 楠 苗换林 陈再平 李培显
杨雪莲 赵维新 薛春梅 樊 丹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幼教股,办公室主任由邬月梅兼任。
2. 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准备宣传材料。
3.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0日~6月20日)
1. 印制海报,在古渡广场等进行海报宣传。
2. 通过河曲电视台专栏节目进行《指南》实验宣传。
3. 通过忻州教育网、河曲视窗网、河曲县教育局网站、校园网站或微信平台等进行传播。
4. 各园所依托庆“六一”系列活动向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指南》。充分利用“迎六一、庆六一”活动契机开展此次宣传月活动,突出“给孩子适宜的爱”这一宣传主题。具体落实好以下工作:
(1)“庆六一”活动与宣传月活动有机结合,有会标背景,有主题横幅,有具体内容。
(2)在醒目位置统一设立学前教育宣传专栏,有宣传标语;办相关主题的报刊专栏;向家长发放宣传材料。
(3)开展讲座、咨询、访谈等活动,剖析典型案例,解读“适宜”与“不适宜的爱”,触动和引发家长的深度思考。
(4)幼儿园要通过电视、网络、手机QQ、微信等媒体做专题节目,全方位地向家长深入宣传家庭教育中适宜的爱等科学育儿理念。并请家长密切关注宣传月期间教育部官方微博微信“微言教育”相关专题宣传信息。
(5)宣传内容不得展示小学化教学内容和违背幼儿身心特点的实验课程成果;不得利用活动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6)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宣传月名义开展商业性宣传和销售活动。
(7)留下相关的影像资料,及时向县局报送宣传月活动素材。
5. 通过《忻州日报.教育周刊》发通讯,报道相关内容。
(三)总结阶段(6月20日~6月25日)
各园所将宣传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于6月22日前将本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活动的影像和照片电子版报回幼教股。
五、活动要求
1. 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根据实施方案,紧扣主题,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形成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分级宣传的局面。
2. 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实效。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手机、海报、讲座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公益性宣传,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质量。
3. 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正确导向。要对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育儿规律的错误倾向,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和科学性。
4. 精心组织,确保安全。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5. 建立长效宣传机制,纳入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工作。年度测评中,县局要把各园“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作为考核重点之一。
六、各园所要对此次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把活动办出声势,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河曲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