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开学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红线”“底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8月21日,河曲县教育和文化局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会议,局长刘继欢等相关局领导出席,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和局机关股室长参加。
会上下发了《河曲县教育和文化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方案》、《关于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河曲县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函和各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牌,局总支书记、副局长霍宽旺就近期安全大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本次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包校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检查、整改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管理目标任务。
县教育和文化局、各学校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检查分七大类:
一是对学校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校舍建筑及所有地下设施、锅炉、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使用及处理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图书室、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道设施、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是否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等;
二是对学校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加大对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处理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
三是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警示、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四是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五是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近期工作部署,对学校校舍进行一次逐校、逐栋建筑的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及时进行应急维修加固,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对经维修加固后仍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严禁再次使用。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六是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堂、水房、锅炉房、电工房等处的管理。特别注意要定期邀请专业机构对燃气管道、阀门、压力表具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不惜代价马上整改。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规范操作,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七是对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地方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并做到全覆盖。
学校大检查专项行动将采取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督查相结合、检查与问责相结合的方式,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坚持学校自查,县局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督查,社会监督同步进行。县教育局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报告、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对各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要强化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进展缓慢、不认真履职的,要通报批评;对督查抽查中发现而学校自查中没有排查出安全隐患的,要追究学校隐患排查相关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大对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对发现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视同发生较大事故对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问责,造成事故的,依法从严问责。
局长刘继欢最后就安全工作强调四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各级有关会议、讲话及文件精神,并落实到行动中;二是重点做好大检查专项工作,抓好“红线”和“底线”;三是盯住隐患,不留死角,坚决整改,不走过场;四是全面落实安全维稳责任,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防患于未然。另外还重申了“八项规定”、“十严禁”等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