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教函〔2017〕9号
河曲县教育和文化局 河曲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7年河曲县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学校、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17年语言文字工作,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忻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忻教发〔2017〕22号),结合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实际,特拟定《2017年河曲县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点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谋划做好今年的语言文字工作,并将有关安排及落实情况及时报送语委办(局办公室)。
河曲县教育和文化局 河曲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2017年河曲县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1.学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牵头、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语言文字相关部门、学校的职责,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法治意识
2.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3.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的创建工作。
4.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做好申报参加联合国教课组织的《世界语言地图》语料采集项目。
5.按照省市语委要求,做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作山西汉语方言调查”任务。
6.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汉字听写、经典诵读、主题阅读、主题演讲、规范汉字书写、书法教育培训等活动。
7.贯彻省教育厅、省语委(晋教函〔2017〕4号)文件通知精神,开展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工作。
8.精心组织好第二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9.拓展领域,提高效率,大力开展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及时通知安排好全市普通话测试报名、培训、考试、办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