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教发〔2014〕1号
关于做好全县各校困难学生资助
“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国家逐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这是继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截止2012年秋季学期,困难学生资助已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阶段的全覆盖。
为了进一步推进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在我县的顺利开展,使各项资助更加规范、更加科学,使党的这一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让每一位应受助学生都能够得到及时的资助,并确保资助资金安全运行,县局决定对全系统近年来实施的各项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回头看”整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涉及困难学生资助的全县各联校、县直各学校、园。
二、检查内容
1.2012年秋季开学以来的学前教育资助金情况。
2.2011年秋季以来各义务教育学校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发放情况。
3.2011年秋季以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府助学金发放情况。
4.2011年秋季学期以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工程实施情况和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
5.2012年秋季以来,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金发放情况。
6.“一颗鸡蛋”和“二两肉”营养改善工程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阶段
从元月7日起至元月12日,各有关学校、园对各自单位的资助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特别是对照《河曲县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河教发〔2013〕67号)、《关于印发河曲县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教发〔2012〕103号)、忻州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教育资助档案资料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忻教函〔2013〕7号),逐项查找自身在学生资助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于元月13日将本校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情况汇报材料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检查验收阶段
从元月13日起,县局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和验收,检查验收除了查验档案资料(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公示材料、发放凭证等)外,还要向幼儿的监护人、受助学生和受助学生的家长进行抽查核实。
(三)整改和提高阶段
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和县局抽查验收情况,对全县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好事办好,实事做实,不留死角,对于存在问题严重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对截留、挪用、冒领困难生资助金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附:______学校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情况汇报提纲
1. 学校困难学生资助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 资助对象的申请、认定、公示、发放、签收程序;
3. 2011年秋季以来各学期资助人数及金额;
4. 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等;
河曲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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