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2017年春季我省教师资格的申请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和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报类型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5月12日(08:00-24:00可以网报)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非国考申请人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须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定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市教育局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后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6日(每个工作日08:00-17:00可以确认)
2.确认地点:
河曲县:河曲县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7229421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上网下载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必须A4纸正反打印,否则不予确认,打印完成以后复印在一张A3纸上);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和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或山西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由认定机构提供);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1份(A4纸须由相关单位盖章);
对于河曲县户籍的申请人:若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由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若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填写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盖章无效);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面向社会申请教师资格用);
(9)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
要求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用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一底版。
(10)除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外所有证件缩印到一张A4纸上,可正反缩印。
(11)所有证件装入透明档案袋内。
六、体检时间:4月25日-5月15日
体检地点:河曲县中医院
体检注意事项:①早上空腹体检②带一张一寸照片到中医院领取体检表
附件:1.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山西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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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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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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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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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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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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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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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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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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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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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 往 病 史 |
本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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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栏目由申请人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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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官 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 视力 |
右 |
矫正 度数 |
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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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
左 |
左 | ||||||||||||||
|
辨色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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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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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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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 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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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 |
嗅 觉 |
|
鼻及鼻窦 |
|
医师意见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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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 |
|
咽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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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唇腭 |
|
齿 |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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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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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科 |
身高 |
公分 |
体重 |
公斤 |
医师意见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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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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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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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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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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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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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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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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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科 |
血 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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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意见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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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及血管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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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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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器官 (B超) |
肝 |
脾 |
其 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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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及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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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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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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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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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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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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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 |
肝功 |
血糖 |
其 他 |
医师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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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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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结论 |
负责医师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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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医院 意 见 |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 1.即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等病史。
本人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者,检查当日须空腹。
3.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山西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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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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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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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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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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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相 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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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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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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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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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 往 病 史 |
本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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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栏目由申请人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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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官 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 视力 |
右 |
矫正 度数 |
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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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
左 |
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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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色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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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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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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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 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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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 |
嗅 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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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及鼻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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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意见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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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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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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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唇腭 |
|
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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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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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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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科 |
身高 |
公分 |
体重 |
公斤 |
医师意见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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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 |
|
脊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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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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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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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 |
|
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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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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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科 |
血 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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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意见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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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及血管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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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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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器官 (B超) |
肝 |
脾 |
其 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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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及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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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检查 |
滴 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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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球 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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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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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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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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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 |
肝功 |
血糖 |
淋球菌 |
梅毒螺旋体 |
医师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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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体检结论 |
负责医师签字: | ||||||||
|
体检医院 意 见 |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 1.即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等病史。
本人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者,检查当日须空腹。
3.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附件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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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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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常住地址: |
邮编: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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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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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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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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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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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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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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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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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鉴定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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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鉴定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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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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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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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河曲县教育和文化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