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接市局紧急通知,请各学校遵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暑期
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2015年暑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暑期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323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暑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暑期放假时间长、夏季雨水多、师生外出活动多、各类安全事故多等特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暑期安全。
二、认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教后勤〔2015〕11号)要求,在学校放假前,再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排查.要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对学校食堂、公寓、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迸行排查,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三、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放假前,要充分利用“暑期一封信”、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专题片、实地参观等多种方式和载体,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盗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1. 对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按照“六不” 要求,反复告诫学生,游泳必须到有安全保障的场所,不得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玩。
2.认真宣传动员,把广大师生和家长组织起来,暑假期间踊跃参与"第二届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做到每位学生至少参赛4次,教师和家长至少参赛2次。
3. 让学生认识到爱路护路的重要性。教育学生做到:不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玩耍、捡拾物品、攀扒和钻越火车;不在铁路上碾压铁钉、摆放石子或放置其它障碍物;不损坏、移动铁路设备设施、击打列车和信号灯等铁路设备;不拆卸、盗窃、砸损设备设施;不在铁路线路两侧二十米以内或者铁路防护林内玩耍;不在电气化铁路放风筝、气球和向电气化铁路投掷物品。
4.开展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暑期来临,学生外出游玩要认真阅读“乘坐须知”、听从指挥、系好安全带,切勿将身体部位伸出舱外,不乘坐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
四、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工作
夏季汛期是安全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高发的时期,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制定各项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要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的专项检查,对易受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威胁的学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
五、切实加强值班护校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暑假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社会不法分子的滋扰,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和学校重要部位、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如出现重要情况或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等,在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速将教育部文件要求及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学校、单位,切实做好学校、学生安全工作。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忻州市教育局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