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教发〔2013〕3号
河曲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
各校(园)、中心,各股室:
一、要坚持依法治教。
认真学习宣传八项规定,切实依法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河曲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考核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公共服务管理水平,积极为学校、幼儿园创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着力推进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的提升。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
紧盯影响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接触家长、教师和学生,多走进教室、学生宿舍和食堂,到基层第一线,实实在在了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所需所盼,以实际行动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动手撰写调研报告,不同时或轮番到同一学校开展调研,加强与基层联系,建立局股室以上领导定点联系基层学校工作制度。
三、要执行民主决策。
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重要政策措施出台前必须先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确保决策过程民主、透明,努力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相统一。
四、要规范检查评估。
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检查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检查评估的项目和次数。今后下校检查除综合性检查外,尽量整合、减少下校检查工作项目,或改变检查评比形式,如抽查、调阅等,同时凡需要下校检查必须报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五、要精简会议活动。
能合并套开的要合并套开,泛泛提要求的会一律不开。开短会、讲短话、求实效,力戒空话、套话,降低会议成本,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问题。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六、要减少文件简报。
突出重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已经网上公开或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和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大力提倡网络办文;一般情况教育工作信息只从河曲教育网站发表,不再出简报,杜绝印发一般性常规工作情况;教育信息要重点反映重要的动态、举措、经验、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提高信息的参阅价值和借鉴作用;提高文件的质量和时效,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逐步探索网络电子发文,最大限度减少浪费。
七、要规范公务接待。
按照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接待规定,同时也要认真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为河曲教育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县局领导班子成员下校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员,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不摆放水果、花草,不安排宴请,坚决反对各类形式主义;局各股室干部下校检查或调研时,在县城学校各校不得安排接待,到农村学校原则上只安排在学校食堂用餐。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
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坚持把有限的经费更多地用在加快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上。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准讲排场、摆阔气,搞奢侈浪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首先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待遇的规定,外出观摩考察,必须按程序报批,严禁借考察之名旅游。
九、要热情服务群众。
全体机关干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凡是来人来客到教育局机关或学校办事,无论公事私事均要热情接待,问明原因后做出恰当的处置,做到礼貌用语,禁止以“不知道”等借口搪塞,或自己不处理交给其他人员处理,能办到的要当场办理,不能办的要耐心解释说明,让群众满意而归。同时要坚持“依法文明、畅通有序”原则,完善信访接待,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和各学校、各股室负责人要及时阅处群众信访事项,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听受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公开。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
十、要加强督促检查。
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本实施办法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检查的内容,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对各类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中央和省市县精神落到实处。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完善系统政风行风作风评议和责令限期整改制度。
河曲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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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教育局,县委办、政府办、金熙义副县长 抄送:局领导、各股室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