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贷款申请指南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出示材料:
1、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无学生证的可以由高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代替。
4、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
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材料:
1.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此表可登录国家开发行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https://****详细填写并导出打印一份,表上须加盖公章)
2. 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申请表》注册要求
1、 表内无空格(不带*号的也必须填写)。
2、 两个电话号码不能相同,邮箱为自己的QQ邮箱。
3、 贫困原因要详细、具体。
4、 资格审查单位、盖章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必须填写。
5、 贫困资格认定只盖一个章(农户盖村委会,市户盖居委会),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不盖章。
6、 办理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时任何人不能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