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教发〔2012〕39 号
关于期末考试及放暑假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联校、县直各校、园、民办学校:
经研究决定,2011至2012学年第二学期全县中小学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7月7日至8日进行,7月10日放假,9月3日(农历七月十八日)开学。高中、幼儿园比照此时间执行。现就假前及假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对交通、溺水、火灾等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精心组织好期末复习及考试,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考试,不得擅自提前考试时间和变更考试顺序。
三、加强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自警自
律,远离网吧。通过致家长书、家校联系卡等形式,动员家长在假期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承担起监护职责。
四、严禁学校推迟放假日期和提前开学缩短假期,严禁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教师利用假期搞有偿家教服务,严禁学校为各类社会办班补课提供场所。
五、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教师按时参加各级培训学习,根据学校实际提前落实好参训人员。
六、暑假期间,各校要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七、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的书面材料于8月10日前交回局办公室。
八、各校务于8月20日前严格按比例将教师节拟表彰的县模范教师、中小学名师、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审表及材料(各一份)报回县局办公室参加评选。
附:1.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小学期末考试成绩统计表
3.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初中期末考试成绩统计表
4.模范教师评审表
5.中小学名师评审表
6.尊师重教先进集体推荐表
7.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期末考试 放暑假 通知
|
抄报:市教育局、县政府办、金熙义副县长 抄送:局领导、各股室 |
|
河曲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5日印发 |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