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教发〔2012〕106号
关于做好期末及放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联校、县直各校、园、中心、民办学校:
经研究决定,2012至2013学年第一学期全县小学、初中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2013年1月24日(腊月十三)至26日(腊月十五)进行(具体时间见附表)。1月29日(腊月十八)放假,3月1日(正月二十)开学,假期一个月。幼儿园、高中比照此时间安排。现就假前及假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寒假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假前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学校安全检查,要对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安排好假期值班护校等工作,保证有应急事情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上报,确保寒假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完成好本学期的最后工作,精心组织期末复习及考试,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考试,不得擅自提前考试时间和变更考试顺序。考试结束后,要认真组织教师阅卷、评卷,进行质量分析,并如实填好成绩统计表,在规定时间交回县局教研室。
三、通过致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考试及放假时间等有关事项,密切家校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严禁师生参与任何带有违法性质的活动,让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四、不得随意推迟放假日期和提前开学缩短假期,严禁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教师利用假期搞有偿家教,严禁学校为各类社会办班补课提供场所。
五、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做好下学期计划,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书面材料于假前交回县局办公室。
附件:1.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
2.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小学期末考试成绩统计表
3.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初中期末考试成绩统计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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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教育局,县政府办、金熙义副县长 抄送:局领导、各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