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曲 县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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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
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联校、县直各校、园,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基函〔2011〕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做好防汛抗灾有关工作。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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